摘要: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我校将分期分批开展复试工作。一志愿考生参加首批复试,3月26日开始,4月15日前结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4月初启动,4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复试方式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全程...
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校将分期分批开展复试工作。一志愿考生参加首批复试,3月26日开始,4月15日前结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4月初启动,4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准入条件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国家公布的b类分数线和我校对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三支一扶”等特殊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政策要求及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初试分数须达到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
2.调剂生: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同时须符合我校自主确定的调剂专业相关要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必须达到拟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
(8)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为准。
(四)复试差额比例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由报考相关学院在复试前按照要求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具体审查内容以报考相关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伪造证件或相关材料者,一经确认将取消复试相应资格,并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处理。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复试内容
1.复试环节
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笔试、面试(含思政、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仅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护理、公卫、药学”的专硕考生)等环节,各报考相关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设定具体内容。此外,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由所报考的学院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2.各环节占比
因培养类型不同各环节分数占复试总成绩比例各异,分别是:
(1)学术学位硕士:英语占比为20%、专业笔试占比为30%,面试占比为50%;
(2)专业学位硕士:英语占比为20%、专业笔试占比为30%、面试占比为30%、技能测试占比为20%。
(七)复试组织
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开展,各院在学校规定的时段具体执行,并对各自承接的复试结果负责,同时负责考生的咨询、质疑、申诉等工作。